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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17年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6〕18号)和《霍邱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办〔2012〕86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开展2017年县直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报考范围对象
本县乡镇机关(含霍邱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派驻乡镇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公务员(包括已经录用且锻炼期满选调生)。本省其他县、区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在县、区直单位或乡镇工作不限)。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1日之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选调生须满两年服务期(2015年及以前选调)。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实施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直单位开展。在充分征求县直遴选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编制空额情况、岗位需求、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确定遴选职位、遴选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霍邱县2017年度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遴选计划表》。报考者如需查询遴选职位及报考等有关事项,请登录安徽先锋网(http://www.ahxf.gov.cn/)、六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uan.gov.cn/)、六安先锋网(http://www.laxf.gov.cn/)、 霍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oqiu.gov.cn/)、霍邱先锋网(http://hq.ahxf.gov.cn/)、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qrs.gov.cn/)。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9:00至5月27日16: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报名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须填写《霍邱县2017年度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到霍邱县委组织部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③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④近五年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⑤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县内报名人员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县外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同意其报考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按照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
4、报考人员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须在5月29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修改后的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到霍邱县委组织部完成资格审查工作;5月29日16:00后,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5、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应在5月29日16:00前完成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改报的资格再审工作。
6、报名初审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笔试
(1)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本次遴选对近五年(2012年以来)荣获县级及以上表彰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年度考核表彰不作为加分项目)。对近五年荣获县区委、县政府表彰的在笔试成绩中加0.5分,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2分。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获奖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加分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汇总,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3)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该遴选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4)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机关遴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遴选单位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期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乡镇(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对考察合格者,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单位党组织的意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部长 (局长) 办公会议共同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在遴选对象所在单位、遴选机关以及霍邱县人民政府网、霍邱先锋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6020087 2717566(传真)
县人社局:6081530 6081520(传真)
附件:1、霍邱县2017年度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中共霍邱县委组织部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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