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充实市委组织部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面向我市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遴选到市委组织部工作,切实加大培养力度。
二、遴选范围和数量
本次面向我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遴选科员级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其中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见遴选职位表)。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
4、年龄在28周岁以内(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正副股级领导职务的可放宽至30周岁(即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毕业生且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满服务年限且符合其他调动条件的在岗在编人员;
8、参加遴选公务员职位的,必须已经完成公务员登记;参加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在岗在编人员;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宣传发动、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和考察、体检、公示、试用、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把此次公开遴选基本原则、范围和名额、基本资格条件、遴选程序等事项进行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个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至18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填写《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附电子版),并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出具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报名表在“普宁组工”网站(http://www.pnzg.gov.cn)“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2.提交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揭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相关任职材料(上述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和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以上材料于5月18日前送市委组织部秘书组(市党政办公大楼6楼10610房)。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审查,对符合遴选条件的,准予报考并发放集中考评通知书。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选调,并给予严肃处理。
(四)综合考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举止和仪容仪表等。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各按满分100分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遴选职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6。如果达不到该比例,是否开考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1.笔试。侧重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测试。由考生根据指定的主题或情景,结合实际,独立撰写文字材料。笔试结束后,依各遴选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6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面试对象。
2.面试。侧重统筹协调、应变决策、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言行举止、仪容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由参加遴选对象就自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体会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作专题陈述(每人要求不超过6分钟);二是由主评委提出两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详细综合了解,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时,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遴选对象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提出正式遴选人员初步名单,提请部务会确定,并将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普宁组工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环节,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七)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人选所在单位对干部职务调整的,市委组织部不予认可。
五、工作要求
此次公开遴选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是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培养锻炼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2222446;遴选工作监督电话:2223755。
附件:1.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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