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选人用人制度,结合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空编缺员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3名干部到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锦屏县新闻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无不良记录;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5月23日前参加工作);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6、有一定的文学素养和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表达能力,有较好的交流和沟通能力,有独立的思维和创新意识,能独立完成新闻的采写工作。
7、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全县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中、小学教师须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或定向安排合同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竞职陈述、能力测试、确定拟调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考察、组织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委宣传部将公开遴选实施方案在县内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布遴选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9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不休(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办公楼三楼311室)。
3、报名须填写或提交以下材料: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一式两份,按要求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②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三年个人考核情况证明;
③单位出具其个人身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原件;
④个人参加遴选自愿申明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还须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承诺书,申明或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⑤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当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⑥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锦屏县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竞职陈述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公开遴选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如通过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照审查合格人数3:1遴选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竞职陈述
由锦屏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通过脱稿陈述的方式由考生进行竞职陈述。根据竞职陈述情况,由评委按遴选岗位与推荐考生1:3的比例进行推荐。对评委推荐进行汇总统计,以推荐得票多少为依据,按1:3比例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能力测试人选)。
(五)能力测试
由锦屏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100分计算,笔试测试得分按60%、面试测试得分按40%的权重记入综合成绩得分。笔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写作能力;面试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笔试部分实行加分。加分标准为:
1、近三年来(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人民广播电台上发表的5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新闻图片,1篇(幅)加1分,头版头条加5分。
2、近三年来(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国家部级报刊、《黔东南日报》(锦屏专版除外)、黔东南人民广播电台上发表5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新闻图片,1篇(幅)加0.2分,头版头条加2分。
3、近三年来(2014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杉乡锦屏》报上发表的800字以上新闻作品或新闻图片,1篇(幅)加0.02分。
以上加分可作累计加分,但最多不超过5分。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进行。“一稿多投”的不重复加分。加分依据由所报考单位审核把关后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复审,再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有的加分情况必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完毕。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的视为无效。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杉乡锦屏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调初步人选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按遴选计划职数1:1.3比例(结果按四舍五入计算,即4人)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拟调初步人选考察对象。
(七)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八)组织决定
召开锦屏县委宣传部部长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九)公示
对拟调人选在拟调人选在单位和锦屏县委宣传部进行公示。
(十)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调动的,由锦屏县委宣传部按照规定程序,形成相关材料,报送锦屏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为保证本次竞争性差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同志参加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7221927。
未尽事宜由锦屏县委宣传部解释。
联系人:吴永珍
联系电话:7221927
《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锦屏县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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