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全日制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5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需填写推荐报名表,同时附个人免冠1寸彩照三张(表格可在黄石党建网下载,网址:http//www.hszzb.gov.cn)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携带报名材料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市人大机关大楼815室,联系电话:6376675)报名。报名材料包括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按不低于1:5的比例组织笔试。
4、组织考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法律知识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考察与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遴选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7、审批和办理选调人事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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