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在全县公开遴选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县个私服务中心、县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共3名(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及以下)。
二、遴选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熟悉市场监管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参加遴选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新录聘的乡镇工作人员报名须达到在乡镇工作的服务年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名,须征得县委组织部书面同意。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人事股(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18号,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五楼)。
(3)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遴选岗位、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报名者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剑阁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在遴选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资格,后果自负。
2、笔试和面试
此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共同组织。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基本知识为主。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2:1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组织,考察内容为考察遴选人员在本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此次遴选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岗位比例不足3:1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为遴选人员在本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4、体检及确定拟选聘人员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执行。然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5、公示
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手续办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由用人部门通知通过公示人员报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同意调动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及本人人事档案材料。
2、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报县政府领导审签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且按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岗位聘用,确定工资,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6600779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 0839-6602319
2、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9-6600759
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局纪检组 0839-6602305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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