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红十字会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河池市红十字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1名(参公编制)。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2年以上从事财务管理的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条件
1.熟悉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电算化,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工作能力较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8月20日为截止日期。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5年7月20日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先通过电子信箱提交报名表电子版和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退回本人。
(1)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或拍照电子版)发至我会邮箱:hchh116@163.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材料+材料名称(如:相片、身份证、毕业证等)”命名。
(2)现场复核:
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2250475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红十字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手工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确定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标准照片2张。
报名者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所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红十字会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河池市红十字会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河池市红十字会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红十字会班子开会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六)调动
对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250475。
河池市红十字会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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