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面试工作拟定于2017年5月21日举行。请已通过选调单位资格复审的各位考生于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8:00以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 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固城湖北路51号)3楼东会议室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迟到半小时者作缺考处理。
面试期间所有考生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附件: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七年五月
注:请考生仔细阅读附后的《面试考场规则》。
面 试 考 场 规 则
一、应考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考点集中,迟到半小时者作缺考处理。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参加考试;有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考人员按规定分组在候考室集合点名,并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考生由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
三、应考人员面试时应带上自己的物品,面试完毕后在考场外等候领取本人面试成绩单,随后按指定线路自行离开,不得在考区内继续逗留或大声讲话,不得向候考人员传递任何信息,也不得再回到候考室。
四、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五、面试时应考人员采取封闭管理,候考人员一律在候考室内休息,不得到处走动。考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的,应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往返。
六、应考人员不得携带并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已携带,应主动交考场工作人员暂存保管。在面试未结束前一经发现使用,即作违纪处理。
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八、应考人员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面试资格,已面试完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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