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其他岗位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与现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以及新提拔在现职岗位未任满一年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12日9:00起至7月18日17:00截止。(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要求: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并上传如下资料的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通过长沙人才网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之日起至7月19日17:00截止。每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21日9:00至7月22日17:00登录长沙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暂定于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分为公文写作和撰写综合性材料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文写作成绩占40%,撰写综合性材料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综合性材料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与考察
以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员。
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由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手续办理
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五、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指导,由纪工委对选调进行全过程监督。
联系电话:湖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 0731-8899524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13592、82253513
监督电话:纪工委(纪检监察室) 0731-88995287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备注:
1.35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7年8月31日。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
>>>公选王发布2017年7月全国各省市遴选公务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汇总
湖南省直市直遴选群 61652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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