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关于面向全市(含驻深单位)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
组织人事局副主任科员或科员(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机关单位,中央和省直属机关驻深单位(以下简称市外公务员),现职务为副主任科员或科员的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我市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二)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六)市外公务员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等次基本称职以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在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内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组织人事局613办公室。
2.邮件报名:将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mxqzzb@163.com,并电话确认邮件收悉。电话:88211719;联系人:彭惠丽。
(二)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报考者应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1份;
2.身份证、户口本和党员身份证明资料;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调动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若报名人数少于9人,取消此次公开选调工作。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文字表达能力和思维分析能力,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二)根据笔试合格线分数由高至低,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安排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其中,市外公务员拟考察人选提前报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组织考察并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我局研究任职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公告选调结果
在以上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告选调结果。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二)拟选调公务员入职后,执行我市现有的公务员管理规定及光明新区调配规定。
(三)市外公务员选调入职后,按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按照《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4〕18号)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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