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绥宁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绥宁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选调计划:共2名。具体职位、选调人数、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卫计工作人员参加考试,报名时需由县直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四、选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相应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7日。报名地点: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单位书面推荐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采取考试前初审和考察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选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3。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等,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5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内。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程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列名次。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重点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公示与转任。根据考察情况,按照程序报批后,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六、本次选调所有信息均以中共绥宁县委组织部和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中共绥宁县委组织部和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 绥 宁 县 委 组 织 部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1:选调职位计划及所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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