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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遴选】公选王发布2015年贵州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遴选1人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 lx.gongxuanwang.com 2015-07-30 阅读: 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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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王遴选网导语]
公选王遴选网为您整理了2015年贵州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遴选1人简章。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或专业知识能力。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2015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调用、全程监督。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人数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此次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15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其中县文化馆1人,具体详见《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仅限我县乡镇(含龙坪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正式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工勤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40周岁及以下(截止2015年6月30日)。

3.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以行文时间为准);2012、2013、2014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为不定等次除外)。

4.学历需为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详见职位表)。

5.科级干部(含管理八级)参加县直部门遴选的,须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6.报考人员向遴选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我县非正式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单位人员。

2.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人员。

5.2012、2013、2014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6.教育系统、卫计系统人员只能参加本系统的遴选,在罗委办〔2014〕31号文件出台前已借调到非本系统的,可参加借调单位遴选;在罗委办〔2014〕31号文件出台后借调的,不允许参加本系统外的遴选。

7.其他不符合遴选报考条件的。

四、发布遴选简章

按照遴选计划,提前7个工作日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信息,并在罗甸县电视台播放遴选相关信息。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公开遴选坚持个人意愿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报名工作由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3.考生须认真阅读《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15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范围、遴选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

5.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罗甸县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参加工作的文件复印件及任职文件(加盖行文部门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部门章);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科级干部(含管理八级)参加县直部门遴选的,须提供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6)报考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

(7)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遴选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环节,凡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用资格。

(三)报考资格公示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到1:2比例,如调整后仍未达到1:2比例的,该职位遴选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遴选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的,由遴选单位通知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将提前3天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各遴选职位报名情况。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或专业知识能力。

笔试科目名称:《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准考证由遴选单位办公室统一制作,各遴选单位自行发放。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待定

领取准考证地点: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均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能满足3:1比例,就按3:1比例确定;如不足3:1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的,不能进入考场。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3.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考察 以拟遴选人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选考察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考察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进行相关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考生有本方案第四条第三款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遴选单位遴选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或取消考察的职位,按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遴选的人员或经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拟调用的人员;

3.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4.2012、2013、2014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其他不符合遴选报考条件的。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选的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调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考察期制度。被确定为拟调的人员应按遴选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到单位报到。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拟调资格,取消拟调资格或自愿放弃的,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调人员考察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填写调动登记表,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察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调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拟调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身份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所报考职位的性质和国家、省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办理递补人员调动手续后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为了确保遴选岗位工作的稳定性,调用人员需在遴选岗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方能申请调离遴选岗位。

十、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好遴选工作,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在遴选过程中,发布的各项遴选信息均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密切注意。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解释权归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4—7611323(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15718643040(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股)

0854—7621132(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股)

监督电话:0854—7612508(罗甸县监察局)

附件:

1.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2015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5年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

附件下载:罗甸县文旅局2015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件1、2.doc


  罗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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