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遴选行政工作人员的函
各乡(镇):
经城编函字〔2013〕361文件批复同意,复兴街道面向全县乡(镇)公开遴选行政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县乡(镇)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3.试用期未满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登记。报名人员填写“复兴街道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登记照2张,于2015年8月20日前到复兴街道党政办报名。联系人:陈孟;联系电话:59502228,手机: 15826310899。
(二)资格审查。由复兴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遴选入围人员。
(三)组织考察。 复兴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考察。
(四)人选确定。根据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手续办理。对确定遴选人员,复兴街道办事处协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调动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生活待遇。调入复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街道提供工作用餐,安排简易住宿。
复兴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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