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综合文稿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
选调综合文稿职位的公务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满2年以上,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追求,忠诚于党,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勤学善思,严谨细致,爱岗敬业,乐观开朗。
4、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2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一律不得报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有意报名者登陆宁波政府网站(/),下载填写《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于2015年8月7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gwjhzx@126.com。
(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按不低于计划选调人数1∶5的比例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告知。笔试采用现场撰写文稿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稿能力和理论功底。笔试结束后,按不低于计划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告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资格复审。面试报到时,由本人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A4纸大小,一式两份):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近2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提供电子照片;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近2年内干部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六)组织考察。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由市委办公厅人事部门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
(七)调入。根据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正式调入人选,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选调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名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89182672,联系人:卢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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