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人事劳动局,各县(市)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人事处,市纪委各派驻纪律检查员: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要求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中共郑州市纪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计划遴选12名科员职位公务员。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含河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4.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须为已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公务员(含河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受过组织处理的。
4.与郑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与办法
(一)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各开发区纪工委、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根据遴选条件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推荐。各开发区限推荐5人,各县(市)区限推荐10人,市直各单位限推荐1-2人(其中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可各推荐10人)。
(二)资格审查
中共郑州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适当减少遴选人数。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前,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确认。
面试确认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提出考察和体检人选,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如遇规定名额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表达能力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提出人选名单,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七)公示和借调试用
在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借调试用半年。试用期内不办理转任手续。
(八)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借调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遴选和借调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中共郑州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2份(粘贴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另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1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主管部门印章)1份和主要工作表现。
2.报名办法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组织报名。
(2)各开发区纪工委、县(市)区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初审。
(3)经初审合格后,由初审部门按照要求将报名推荐表及有关资料报市纪委组织部(市委北院人大楼711房间)。报名截止时间是2015年7月3日下午6:00前。
(4)具体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 明
联系电话:67181863,67170887
附件:
1.《中共郑州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2.《中共郑州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中共郑州市纪委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人社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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