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4〕51号)规定,经陆良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陆良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陆良县环境监测站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此次选调工作由陆良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选调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境保护局,负责选调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选调计划数
此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人。
四、选调范围及对象
陆良县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4、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调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表1:《2018年陆良县环境监测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未转正定级人员;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报考人员可登陆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ll),以下简称《规定网站》,查询选调公告和岗位计划。
公告时间:2018年 1月3日--- 1月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 1月12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陆良县环境保护局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所需资格任职条件证明;近期免冠半寸照两张;《2018年陆良县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一份;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说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表3);岗位需求的其他证件及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陆良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6、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方可开考,否则,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计划。对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调剂或放宽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考试。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1月1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5)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测试成绩、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项会及时在《规定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6)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考试前向报名点提出申请。
(7)计划表中有关年龄的计算精确到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测试应考者适应选调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选调人数,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有放弃面试人员,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分,并当场宣布。
3、评委组成: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小组。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领导小组提前3天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5、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并按规定进入候考室。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八、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要求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考察,出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不良反映,一票否决。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加试。
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在考察、体检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则削减或取消相应选调岗位计划。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一)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我县公开选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监察局:0874—6222561
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0874—6939531
陆良县环境保护局:0874—6213716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陆良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陆良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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