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人社发〔2015〕112号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县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面向全县
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部新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不断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及《中共奉节县委 奉节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暨调配工作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奉节委发〔2010〕28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县投资促进中心、县旅游局、县人民政府接待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遴选原则。
(三)坚持同机构性质、同身份、同经费形式原则。
(四)坚持顺向原则。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在编在职非领导职务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尚在试用期的;
(二)受处分期间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参加公招、遴选至现单位未满2周年以及未满有特殊服务年限规定的;
(五)未经县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并行文备案,借用到外单位工作的(由县教委行文在学校之间抽借的除外)。
参加遴选者有以上情形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资格。
三、遴选名额
共9名,详见《2015年县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面向全县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遴选方式
采取“七统三分”的方式进行,即:人社部门统一发布简章、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统一组织笔试、统一组织面试、统一组织加试、统一办理调动(转任)手续;用人单位分别确定遴选职位、分别制定资格条件、分别进行考察。
六、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加试、组织考察、办理调动(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遴选职位报名。
拟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2及以上比例的,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则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报名人数÷2。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取消该遴选职位。
1.报名时间
8月17日至18日, 9:00-12:30或14:00-17:30。
2.报名地点
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九楼。
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 56557098
3.需提供的材料
《2015年县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面向全县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013、2014年度考核证明材料(教师2012-2013的考核结论作为2013年度考核结论,以此类推)、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相片3张及本人身份证、编制证、毕业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有加分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基本县情。
笔试时间:
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在报名处领取。
以下情形予以加分:
1.2012年1月1日以来,个人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8分;获国家部委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合表彰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一次加3分。同一事项不累加,就高不就低。
2. 2012、2013、2014年度考核每获得一个优秀等次加2分。
3. 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在任且享受副科级或八级职员待遇的中层干部,县卫生局行文任命且在任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县教委行文任命且在任的高完中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初级中学副校长、小学校长,加3分。
4.在永安街道、鱼复街道、夔门街道、西部新区管委会、朱衣镇、永乐镇辖区外工作满5年的,每增加1年加0.5分,其中,行文抽借在上述区域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加分年限。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成绩公布:8月21日,在县人力社保局大门口张贴公布。
(三)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8月25日前。
组织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试题由考官组临时讨论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加试
加试内容见附件1。
(五)组织考察
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0%+面试成绩×60%+加试成绩×20%)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仍相同,则参加工作时间长的优先;若参加工作时间仍相同,则采用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于8月28日前,作出是否作为遴选对象的书面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转任)手续。
考察机关应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考察工作,一个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结果量化计分,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论建议。量化计分标准为:满分100分,考察指标分为德、能、勤、绩、廉五项,每项20分,70分以上为合格。考察得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用人单位可在2015年8月28日前,向社部门书面申请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转任)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人选,按奉节委发〔2010〕28号文件规定和《职位表》中明确的岗位职级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后,办理调动手续,2周年内不得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七、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17日。
(二)申请奖励加分者,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2015年8月19日,县组织人社部门在奉节县党政网上公布准许正常开考的遴选职位。
(四)考务费100元/人。
(五)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笔试后,无故放弃遴选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附件:
1. 2015年县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面向全县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 2015年县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奉节县附件下载.doc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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