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科员(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名。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任科员级职务并已完成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区城市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6.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7日17:00时止,以网上报名时间为准。(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番禺人才”官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进入“单位招考”栏,点击相应公告即可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3.资格初核:用人单位依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通信畅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3月15日、16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开考比例: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笔试设置开考比例,比例为1:3。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比例的,将减少选调职位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5.资格复审:在笔试之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确定;笔试成绩同分的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10天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另外,考虑到可能存在递补情况,请报名系统显示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2018年4月6日17:00时前保持通信畅通,如有需要,用人单位将以咨询电话致电考生,递补参加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鉴定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广州市番禺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网上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4)职务证明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其中第(1)项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第(2)项提供复印件(加盖考核单位公章),第3、4项提供原件。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题由有命题资质的专业出题机构命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方式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主要考言语表达与理解、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申论要求针对给定材料或者特定话题展开议论或提出对策。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办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资格复审时通知,并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和“番禺人才”网站公告。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时,考生需向考察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因考生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panyu.gov.cn/gzpy/gkzk/common_list.shtml)和“番禺人才”网站公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所出现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因各种原因致选调人员无法调动的,缺额按考察对象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考生可于上班时间来电咨询报名有关问题。咨询电话不回答有关考试范围及考题的问题。
3.咨询及联系方式: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20-84816166、84819916。
4.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若考生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个人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5.未尽事宜由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番禺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2月9日
附件:
1.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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