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
一、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敬业廉洁,遵纪守法。
(二)全区范围内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在编在岗满1年(时间截至2018年2月28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身体健康。
(五)现任科员级,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正在试用期或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与本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接血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有其他规定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范围。
(七)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委政法委”账号,原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核对。
2、报名材料
《中共越秀区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时间
自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6日下午5时止(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6日下午5时)。(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4、报名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507室,联系电话:83268016。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核对审查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
(三)能力测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分两轮进行。
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对政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理解把握、对做好政法维稳综治工作的建议对策,以及文字写作、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进入面试人员需单位提供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四)组织考察
根据能力测试综合情况,与所在单位沟通考察,提出选调初步人选。人选达不到我委相关要求的,减少或取消选调岗位。
(五)跟班学习
选调初步人选在本委进行3个月的跟班学习(具体学习时间与调出单位协商确定)。
(六)考核转任
根据人选跟班期间的表现,我委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办理调动时需审核档案材料,对档案材料不完整,缺乏公务员登记等相关材料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纪律
选调人选在选调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托人说情打招呼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考察不合格的;跟班学习期间表现不佳的。
四、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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