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行政审批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充实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1.县镇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1名;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区(镇)公务员报考须为2015年1月1日之前录用的,省选调生须在基层工作满3年,其他报考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满12个月为1年,截至2018年2月);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及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自行报名,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报名人数与岗位遴选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该遴选岗位。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3.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4.考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总分同分的,则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
5.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单位集体讨论是否递补,并报县干部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6.公示与审批调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人员审批调动手续。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公务员、省选调生及教育卫生系统的事业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3.报名地点:县行政审批局 (海安县长江中路108号)四楼办公室。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88897004
监督举报电话:88939103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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