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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人数为1名,选调的职位为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科员,主要负责地方志业务及地情网等信息化工作。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广东省各市、县(区)直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3.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4.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已登记为公务员2年以上,且在最近两个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计算工作经历及公务员登记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
5. 专业要求:计算机类(B0809),报考专业以《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6. 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转任或者不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4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备齐报名所需材料,于报名日的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地址: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8楼地方志编纂室;电话/传真:0758-2622070)
2、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收取材料均一式一份):
(1)《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查验原件;
(3)在职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仅收复印件);
(5)最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仅收复印件);以及自荐材料一份(近两年以来的思想、工作、现实表现情况,800字左右,如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须一并提交);
(6)《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承诺书》(附件2)以及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4张。
(三)资格审查
在公告期内,鼎湖区地方志办公室综合股具体负责现场报名和对报名材料的初审工作。报名材料初审通过后,送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由我办电话通知其进入笔试并领取准考证,未收到通知人员视为未能进入选调考试范围。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笔试合格者前三名进入面试,由区地方志办公室综合股通知考生。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均由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将另行电话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⑤)体检
按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可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转任
考察合格的列为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收到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人选。转任工作应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
四、其他
(一)选调对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8-2622070。
附件(下载内容暂未公布)
1: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承诺书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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