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驻外招商办事处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推进“1335”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加快构建“一核一极一圈”空间发展格局,全力推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根据我县确定的重点招商区域,设立驻京招商办事处、驻津招商办事处和驻长三角招商办事处。
现将在全县范围内为驻外招商办事处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招商工作,具有招商业务能力,能够经常在外出差招商,工作作风扎实,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2、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
7、选聘驻外招商办事处的,凡有所在驻地工作学习经历的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需求
1、驻京招商办事处选聘工作人员3-5 名;
2、驻津招商办事处选聘工作人员3-5 名;
3、驻长三角招商办事处选聘工作人员3-5 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部门动员、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方式。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根据考选要求,在充分动员、个人申报、资格初审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2018 年3 月22 日9:00 至3 月30 日17: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人员登录“ 宁津政府网(http://www.sdningjin.gov.cn/)”人事信息/选拔遴选栏,下载并如实填写《宁津县驻外招商办事处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
(二)资格初审
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本人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需为jpg 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时报资格初审部门审核。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招商工作、产业发展推进工作的匹配度等。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四、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确定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为选聘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及工资待遇在原单位不变,选聘期间不影响所在单位的职务晋升。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5221432、0534-5421931。
中 共 宁 津 县 委 组 织 部
宁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3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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