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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职位取消1名,增加2名,调整后总人数12名。部分岗位条件调整,报名时间延迟到5月10日。
>>>2018年合肥市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告
>>>2018年上半年安徽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公告
>>>2018年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6月7日(星期四)下午3:00-5:00。提交考察材料时间:6月13日前。
>>>2018年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告
>>>2018年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递补公告 体检时间:6月19日上午8点。
>>>2018年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及递补体检结果公告
>>>2018年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示
庐江县2018年上半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经庐江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医改办(医保办)、县医保中心、庐城镇财政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县医改办(医保办)4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名,其中医保中心3名、庐城镇财政所4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县医改办(医保办):面向县内外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2、县医保中心:县内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庐城镇财政所:我县镇财政所现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5月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2015-2017年度)达到合格(称职)等次;
4、具有选调岗位(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岗位(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4、违规不在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8年4月28日在庐江县政府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lj.gov.cn/4911597.html)发布选调公告。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庐江县政府网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函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者须提供材料
⑴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职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⑵《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网站下载打印)1份,报名者需承诺所填项目真实准确,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须注明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2015-2017年度考核情况、是否在服务期内情况、是否在处分期内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等)。介绍信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⑸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选调报名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聘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份。
2、报名方式
⑴现场报名:报考庐城镇财政所的人员到县财政局408室报名,报考其它岗位(职位)人员到县人社局302室报名。报考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⑵函件报名:县外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毕业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和其它所需材料复印件,一并函寄到庐江县人社局(地址和收件人: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 胡景收),函件报考人员需在寄出函件后电话告知工作人员予以确认,联系电话:87338098(县人社局公务员办)。
资格审查合格的在笔试前发给笔试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另行公告。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职位)。
3、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日至4日,逾期不予报名(函件报名以函件寄出时间为准,确保在5月7日下午5:30前到达县人社局)。(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三)考试
庐城镇财政所只进行笔试,其它岗位(职位)报考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只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
报名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人选根据选调名额,在同职位(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可按规定递补一次。面试人选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选调岗位(职位)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庐城镇财政所则依次按全日制学历由高到低、2015-2017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由多到少、进入镇财政所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其它岗位(职位)取面试成绩高的。
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审核报考资格条件、了解现实表现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格进一步核查。
体检考察入围人选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2、办理手续。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不再保留,其中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按科员级职务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必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单位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首聘期限3年。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属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在新聘单位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选调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调动、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相关选调单位予以协助,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8098(县人社局公务员办)
0551-87312016(县人社局事业科)
0551-87388062(县财政局人秘科)
监督电话:0551-87328122
附表2:庐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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