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开展公开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与职位
(一)选调范围
全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曲江区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的科员级干部。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3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2、任科员满1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8月31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熟悉经济、金融、法律和计算机等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规定。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2012年以后招录的乡镇公务员需在招录乡镇工作满5年,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3、其它不宜办理调任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8月27日,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qujiang.gov.cn)和曲江组工网(http://www.qjzzb.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以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近照2张。
(三)报名时间
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1日。
(四)报名地点
区委办公大楼四楼区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联系电话:0751-6681992。
(五)资格审查
由区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经审查确定的人数与拟公开选调名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低于该比例时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将取消参试或选调资格。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曲江组工网进行公布。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专业知识、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察局)共同组织,并设立评委组,评委组设7名评委,负责面试的评分工作。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发出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八)研究决定
考察组综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提出人选初步使用意见,经区纪委(监察局)召开班子会,研究确定人选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分别在选调机关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且体检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如出现影响调任的情况,缺额人员依次替补。
四、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具体承担选调各环节组织工作,公开选调工作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察局)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做好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附件:曲江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监察组科员报名表.doc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委组织部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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