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根据《休宁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乡镇机关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乡镇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副科以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3年以上乡镇公务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10月31日,下同);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 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职位
本次县直机关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12名(含参公事业单位3名);县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名。各选调部门、选调职位、选调名额、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休宁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报考者可登录休宁政府网、休宁先锋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公开选调职位及报考等有关事项。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3张(1寸)等材料到县人社局公务员局报名(联系电话7510202)。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8:00至9月19日17:00。
1、报考人员从休宁政府网、休宁先锋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或《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乡镇党委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须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岗位数。资格审查确认结果,通过休宁政府网、休宁先锋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3、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21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确认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或因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9月22日9:00至17:00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情况通过网站予以补充公告。
4、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28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1:0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时间拟定于10月15日,报考者请随时关注休宁政府网、休宁先锋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试公告。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为确保特殊岗位选调需要,部分选调职位增设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该岗位所有已参加面试的人员均需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增设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情况见《选调计划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待定。
(四)考试总成绩合成
不设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增设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照6:2:2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选调职位数,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差额1人。
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结束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六、调动
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编制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和报名审核工作,要积极鼓励本乡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不得设置其他附加条件不予报考。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7512568
县人社局公务员局:7510202
附件:
中共休宁县委组织部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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