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井陉县域外在编人才回井工作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引导和鼓励井陉人才回归,服务家乡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富民强县、美好井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一批井陉籍在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井陉籍在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井陉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非井陉籍人员,其在县域外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需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通过公开招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2.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或达到工作服务年限。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在编在岗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人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或达到工作服务年限。
4.进入各类学校的人员,应具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资格证书。
5.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近五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乡科级副职及以上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也可申请,将根据报名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研究安排,年龄限定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情形
(一)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二)选调生、县乡机关公务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生等在基层或定向录用单位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的;
(五)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公务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六)商调期间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的;
(七)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的(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安排原则
引进对象工作安排原则:空编安置、身份相符、人岗相适、对等对口,如出现编制、岗位、专业等不能满足需求时,需服从组织人社部门分配,事业人员原则上安排到乡镇。
五、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本人持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职称或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干部选调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到井陉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申请时间为6月22日8:30至7月21日17:30。(注:报名表格及承诺书样式及下载方式后附)(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资格初审。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借档函》,申请回调人员所在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干部档案送(寄)至中共井陉县委组织部。组织、人社部门对档案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正规。审核完毕后,按规定程序,将干部档案送(寄)至原档案管理部门。
(三)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将采取差额形式,择优确定。
(四)体检。面试合格后,统一安排时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五)确定拟调人选及考察。根椐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安置岗位和拟调动人员名单。组织、人社部门将采取适当形式,对拟调人选进行考察,听取有关单位意见。
(六)公示与调动,拟调动人员名单在《井陉发布》等官方媒体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不能按时商调人事关系、转递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资格认定的,以及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调条件,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11—82022345
0311—82020553(工作日)
0311—82022166(夜间及节假日)
报名地址
石家庄市井陉县建设南路3号中共井陉县委组织部
附件1:《干部选调报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中共井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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