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报请获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4名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确保有序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具备公务员身份,使用机关行政编制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违规登记的除外;
3.历年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承诺5年服务期;
7.本选调公告要求的工作年限均为公务员工作年限(含公务员试用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未满或与现单位有服务年限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尚在处分期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人数及岗位要求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0日(周四)--9月16 日(周三)。(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并扫描公务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本人简历后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582828156@qq.com参加资格初审。接到资格初审合格通知的报名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于2020年 9月14日-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打印的网上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④本人简历以及其他证明本人任职情况、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现工作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已满并同意报考的证明、个人能力、业绩(包括已发表调研文章)、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选调(转任)审批时的资格终审等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选调时的人事档案必须齐全。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选调。
3.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1:3),达不到该比例的,调整选调计划数。
(二)考前疾病筛查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2020年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疾病筛查方案;附件4:2020年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选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21日(周一),具体以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替代)。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只设综合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为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100分,其中文字综合岗位法律基础知识30分、写作70分;检察官助理岗位法律基础知识30分,检察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且不再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前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调出的书面意见,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通知其提交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主要介绍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和具体数据),由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如考察时不能提供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中公务员登记资格不符合、资格印证材料缺失、与报名提供的复印材料不相符等情况,一律视为考察不合格。在考察环节,确定为不合格的,综合成绩依次替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组织、人事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若试用不合格,退回原单位。
(八)调入
经公示无异议并试用合格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经本次公开选调调入的人员,如在原单位为员额检察官的,员额身份不予保留。具有的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四级主任科员(含四级检察官助理)及以上职级均不予保留;调入人员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调入人员家属的随迁、就业等问题。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天心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731-85898205。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0731-85890510。
附件:
1.2020年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20年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疾病筛查方案.doc
4.2020年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考生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doc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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