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20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本着“人岗相适、择优选聘、简便易行、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岚皋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13个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2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见《岚皋县2020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镇级(不含城关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具有干部身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勇于作为,服从安排,团结同志,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三年曾受党纪政纪处分、责任追究或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试用期内以及服务期未满的;
(5)县外调入工作未满3年的;
(6)与所报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为保持教育、卫生系统人员稳定,此次选调教育系统人员不得报名参选,镇卫生院(不含城关镇)工作人员可报名参选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职员1职位,但不得继续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含)。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1.印发《岚皋县2020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在岚皋政府网站发布《岚皋县2020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8:00至2020年9月18日17:00。凡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将报名材料报县人社局307办公室(联系电话:2529108)。(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为:1.审核盖章后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表》;2.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未能在规定时间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参选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同时,各镇应积极支持符合选调条件人员报名,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其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依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察,考察对象面向社会公示。
(四)考察
1.发布预告。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经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借调(挂职)外单位工作学习超过6个月的在现实际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不满6个月的在原单位进行考察。
2.个别谈话。考察组根据被考察人所在单位人员情况确定谈话对象,原则上不低于5人,主要范围为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所在股室站所及村(社区)负责人和本人等。重点选择了解考察对象工作生活情况的人员,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业务素质,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廉洁自律等情况。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能力素质、工作特长、是否胜任参选岗位工作要求和不足方面。被谈话人对考察对象进行百分制打分,被考察对象谈话考察得分为被谈话人打分的平均分值,谈话考察得分的60%计入总分。
3.业务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重点掌握考察对象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随机应变能力。考察组经过综合分析、集体研究后,统一对考察对象进行百分制打分,业务考察得分的40%计入总分。
4.考察汇总。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书面材料,汇总谈话考察和业务考察得分,根据得分排名情况提出拟选调建议名单。
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或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会商审定后,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五)体检
拟选调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参选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本职位报考人员的考察情况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选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向拟选调人员单位发送选调通知书,拟选调人员接到通知书后,自到岗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综合评定意见,胜任职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并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任。不胜任职位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实施方案》由岚皋县2020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
1.岚皋县2020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pdf
2.岚皋县2020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xls
岚皋县2020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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