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了优化队伍结构,充实检察工作力量,新化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全省各级公务员(参公)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七)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间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而未经单位同意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职位及人数
检察官助理2名。
四、选调程序
(一)宣传发动 在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官网www.ldjcy.gov.cn/xh.aspx等网站和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启动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相应报名资料:
1.《2020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党组章);
7.《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8.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5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4日。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1)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测试参考人员履职岗位的基本知识与个人综合应用能力。
⑵考试地点:另行公告。
⑶考试时间:2020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⑷报考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笔试。
⑸考试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示。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为2: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进行,以百分制计分,重点考查参试人员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若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以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及同事意见、接受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等方式进行。如果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试用与调入 1.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五年服务协议,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本公告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三)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四)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新化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97381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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