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本次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选调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调测评、拟选调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二、岗位和人数
区委办公室5人,政府办公室5人。
三、选拔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峰峰矿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及全额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工勤人员),适合男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写作功底;
4.具有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选调报名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未解除处分的;
3.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0:00至3月26日24: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办法:对符合选调对象、条件,有志于从事我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毕业证、《报考资格审查表》以照片形式发送至mzgz2204@163.com 邮箱。邮箱发送以某某单位+姓名+手机号为名称。
3.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测评或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采用设置分数线的笔试考评和统一集中测评的方式,按成绩择优选调,具体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试岗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实行试岗6个月。
(五)调入
试岗期满、表现优秀并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岗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咨询电话:0310-5182301;15830082684
0310-5182600;13832044861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咨询。
附件:峰峰矿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办公室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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