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体检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公告》规定,现将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比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请体检对象于4月23日9:00前到达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集合。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有效身份证件为以下四种之一: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不含电子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体检。迟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对象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对象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3.体检对象体检前几日请勿饮酒,严禁体检对象在抽血、B超、验尿前进食,违者后果自负。在体检当天上述项目完成后由医院统一安排早餐。
4.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公布的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费用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承担。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对象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对象备足体检费用(自备1000元现金)。
5.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对象必须遵守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防控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2)。健康码为“红码”标识的体检对象,不得参加体检;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标识的体检对象,须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在体检过程中,除身份确认、项目检查需要、用餐等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如期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不另行书面通知。请体检对象认真阅知体检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附件:
1.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选调法官助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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