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委政法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法队伍建设,适应我县政法工作发展需要,依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县委政法委拟面向惠东县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选调对象是县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满服务年限;3.满足选调职位学历要求;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有政法工作经历的报考A2职位年龄放宽到42周岁以下;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7.身体健康。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三)不得选调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2.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惠东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交至惠东县委政法委队伍建设股。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人民路23号县政府大院4号楼4楼402、403;联系人:罗巧如、钟金享,联系电话:13825472208,0752-8558986。
3.报名材料: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考生根据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按规定条件如实填写《惠东县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连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盖章原件,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和自荐书以及个人独立起草的代表性文字材料报送到县委政法委。
4.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的职位。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考生个人信息和资格条件,并电话通知笔试入围人选。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作为最终成绩的组成部分。
1.笔试。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设置开考比例,A1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2:6,A2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未达合格线者不安排参加下一选调环节。测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名单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入围面试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安排参加下一选调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公布方式另行通知。A1岗位面试成绩前2名入围体检环节,A2岗位面试成绩第1名入围体检环节。
3.体检。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笔试分数都相同的,由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面试结束5天内,根据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考生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4.档案审核和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纳入考察范围的考生,由我委考察组逐一进行档案审核,发现身份存疑、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5.公示和转任。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转任对象,并报有关部门审核后,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公告明确职位级别的,按照选调职位办理转任。
空缺职位或需递补职位,经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可在其他选调职位落选考生中择优进行调剂,确无合适递补或调剂人选的,可以空缺或减少选调人数。
附件:
中共惠东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广东省遴选交流群② 646115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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