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纪委县监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县委同意,上犹县纪委县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选调优秀工作人员充实县纪委县监委干部队伍。
二、选调职位和名额
选调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含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工作人员7名。如经考察无合适人选,则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赣州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符合交流进机关的参公人员:
(1)军队转业安置的军转干部;
(2)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3)原在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后调入参照管理单位的人员;
(4)2002年9月30日前进入参照管理单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同等条件下或成绩相同者,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学历、专业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或成绩相同者,法律类、中文类、财会金融类、公安类、文秘类等专业优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有较强执纪执法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表现:近三年(2018-2020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的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以后考录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1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上犹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上犹县行政中心516室,咨询电话:0797-8539945,网上报名请将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邮箱:syxjwgbs@163.com)。
3.报名资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网上报名的,将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发至邮箱,考察时看证件原件)。现场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回。
(1)《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近3年(或转正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5)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组织部门意见”栏盖章)。
(二)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机关对报名人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3:1的,则相应调减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7:30前到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地点设在上犹县(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初定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地点设在上犹县(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五)考察和政审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到低排序,按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入闱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时,笔试和面试结果均不带入考察环节。政审主要是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查入闱人员“三龄两历一身份”、年度考核等次、职务层次等情况。
(六)确定人选
考察和政审后,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县纪委常委会审议,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上犹县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须满三年。调入后的职位由县纪委县监委统筹安排,原为副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本公告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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