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锡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一、职位、职数、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职位:科员。
(二)公开选调人数:5名。
(三)公开选调范围:本市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
(四)公开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法律、财经、中文相关专业;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4年1月1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直系亲属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服刑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简章:3月11日,在中共无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崇德倡廉网(www.wuxijw.wuxi.gov.cn)以及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通过无锡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时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交费截止时间:3月22日16:00。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选调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9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2日8:30—11:30,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纪委、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处理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四)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7—18日9:00—17:00,按公开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面试:面试时间为4月23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纪委、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公开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六)考察: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八)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九)调动: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市纪委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三、联系方式
本简章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0—81820731 81820728
监督电话:0510—81820840 818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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