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民盟六盘水市委、民建六盘水市委机关工作人员各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遴选民盟六盘水市盟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遴选民建六盘水市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二、遴选范围
民盟六盘水市盟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册事业单位中的民盟盟员或无党派人士。
民建六盘水市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中的民建会员或无党派人士。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遴选:
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历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6.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的。
四、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29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开投大厦十楼)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4)中共六盘水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5)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遴选条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问题处理能力等。按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复检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自理。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综合报告向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者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遴选资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对拟试用人选在“中国凉都•六盘水”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六)调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在市纪委(监察局)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下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未尽事宜由市委统战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举报电话:0858-6927579
咨询电话:0858-8322562
附件:
中共六盘水市委统战部公开遴选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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