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市、区)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按照《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现将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5名,从事市政府办公室文稿、文秘、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遴选范围
乐山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符合遴选条件,按规定已登记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其他若另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聘任制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月13日—2月17日,每个工作日9:00—18: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3.报名地点: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保科(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1号楼612室)。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一式3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者本人。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2.实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方可开展遴选;未达到3∶1比例,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秘常识、文稿能力和理论功底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2.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以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执行。
(六)公示和试用
体检合格后,由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向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发出借调函,实行为期3个月的顶岗试用。
经试用,不适应选任岗位需求的,取消试用。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试用。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调动
试用期满,由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顶岗试用情况确定拟调人员,报请市干部调动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者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在遴选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本次公开遴选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遴选有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2134798。
附件:1.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
下载:职位表、报名表.doc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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