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务员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庆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市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原则
遴选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综合文秘岗位3名,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县(区)及以下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以及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二)遴选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2017年2月23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位,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或有其他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熟悉计算机业务。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指定地点报名(地址:市委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主楼1115室)。从2017年2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至2月28日(星期二)18:00结束。(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庆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具体包括: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必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和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1:3,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若仍达不到的,酌情减少遴选计划或合并职位。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遴选人员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遴选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工作应在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该职位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考察
市委组织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对象,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经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后,遴选人员将分配相关科室工作。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公开遴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 0934—12388
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13830423885
咨询电话 0934—8212103 8212111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为保证干部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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