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党组,市委各部委办:
为进一步充实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就遴选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着力选拔政治素质好、文字综合能力强,适合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公开推荐,严格把关,科学规范地组织考试、考察,让干得好的考得好。
二、遴选数量
遴选科级以下(含科级)机关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遴选范围和人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县区和市直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中遴选(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均可)。
(二)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②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爱岗敬业,严以律已,具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③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工作成绩比较突出,勇于创新,工作有激情,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④良好的自身形象。热爱本职工作,廉洁自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干部群众中口碑好,群众满意度高。
2.基本资格
①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正科级干部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
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③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⑤遴选的行政编制人员,要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事业编制人员要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身份。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作为遴选人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踊跃报名。由本单位组织(政工)部门严格审查后,统一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人选;也可由符合条件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自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汇总报名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一律不予录用。
(三)遴选考试
遴选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应变决策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态仪表等。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将成绩靠前的列为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试用
试用时间为3个月。
(七)调入任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人选所在单位对干部职务调整的,市委组织部不予认可。
五、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4月7日(节假日除外)。(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市委办公楼419室),联系电话:3350855、335096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电子版,下载邮箱zzblx3350960@163.com,密码3350960)。
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
3.报名人员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
附件:鹤岗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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