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员额法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力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法院系统选调2名员额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市法院系统现任员额法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5)担任法官5年以上并具有3年以上民事、刑事审判相关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中级法院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6: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所在法院出具的员额法官及民事、刑事审判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二寸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市中级法院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此次选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市中级法院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由市中级法院负责通知。
除考生个人报名外,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由组织推荐报名。
(二)笔试与职位业务水平加试
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加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组织,笔试开考比例为1:5。笔试、职位业务水平加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9:00—11:30;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时间:6月17日14:00—16:3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加试地点待定。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须提供县(区)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于面试人选公布后,交市中级法院;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待定,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 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中级法院组建考察组负责实施,市中级法院要按照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把好考察对象的政治关、道德关、能力关、廉洁关。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征求市信用主管部门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市中级法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中级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市中级法院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市中级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一)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63891
(二)监督电话:0527—12380
(三)成绩公告网址
宿迁党建网(http:// www.sqdj.gov.cn)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www.sqfy.gov.cn)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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