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2015〕8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毕组通〔2017〕36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并报市编委办核编、市委组织部同意,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8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委托,市人社局所属考试服务机构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简章、报名、考试、考察政审、公示、确定调动人员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列为考调对象。
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报名时须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作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属现任(聘)职务(岗位)高于报考的职位(岗位)情况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作书面承诺“调入后服从调入单位的管理,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4.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5.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截止到2017年7月,需有报考职位要求的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三)因违纪违法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四)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五)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六)新录(聘)用人员,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七)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免费师范生、参加2014年及以后公务员招考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定向招录的政法干警和人民警察学员、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等;
(八)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九)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调公告时间:2017年7月12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就业与人才微信平台。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 2017年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路劳动保障大楼十楼。
联系电话:0857-8222949、0857-8222297。
联系人:陈海、施为、陈瑶。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编号和装订):
(1)《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只收打印表,见附件2);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先将照片存入本人邮箱,现场报名成功后发至指定邮箱;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的证明(见附件3);
(7)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
(8)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2.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3.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附的报名材料,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4.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对符合其他职位考调条件的考生及时办理改报手续;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退回报名材料。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5.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水平等,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3.笔试时间:2017年7月30日 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职位的面试人数与该职位考调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职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调动相关手续,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22297。
监督电话:0857-8221482;0857-8246095(第二纪工委电话)。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后研究确定,并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数、面试公告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