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拓宽选人渠道,吸纳优秀人才,根据公务员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市政府研究室副科级及以下干部人选2名。
二、选调范围
中山市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干部。
三、人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表现突出,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
3.现任副科级干部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现任科员及以下干部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5.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6.身心健康,气质大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市政府办公室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填写《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发到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电子邮箱(gdzssfb@126.com),联系电话:88328106、88310319。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电子邮箱发回准考证,请考生自行打印。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以上,未达到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报名人数少于3名的,取消选调程序。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包括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跟班学习、确定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9个环节,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每人15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核。
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核的,市政府办公室将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口头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市政府办公室将成立不少于7人的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面试分演讲和答辩两部分,各占50分。首先由考生自我介绍,然后就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
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市政府办公室指派考察组到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德才情况,查阅干部档案等材料,同时对拟选调人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查。
(六)跟班学习。
经考察无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经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后,安排到市政府研究室跟班学习3个月。跟班学习期间,拟选调人选的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七)确定选调对象。
跟班学习结束后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选调人选,报市府办党组审批。跟班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八)公示。
市政府办公室在本机关和选调人选的原单位对选调人选情况进行公示7天。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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