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在全省范围内选调财务工作人员1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5名,则取消本次选调。
二、选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专业。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有公务员身份并从事公务员工作三年以上,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不存在按规定需回避情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名。
6、配偶、直系亲属中没有犯罪受过刑事处分或在押的。
7、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
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内网及相关媒介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9月26日(工作日9:00—17: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人事处810办公室报名(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8号西大门),联系电话:0575-88580575、88580039。
3、报名资料:
(1)本人填写的《选调报名表》(附件一);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联系方式);
(3)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命文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荣誉证书、调研文章、学术论文发表情况材料;
(5)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6)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调证明。
(三)考试考核
采用百分制计分,由面试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面试90分,综合考核10分。
经资格审查,组织面试。面试着重从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两个方面进行测试。由中院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人员担任考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按报名人员的现任职务,学历学位,工龄,考核等次、获得荣誉等考核项目分别计分(分值设置详见附件二)。
(四)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得分高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明确表示放弃选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转任。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和拟选调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天,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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