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立健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形成鼓励干部在基层成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从基层来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和《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黔东南府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和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本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名工作人员,具体遴选单位及职位详见《从江县2015年县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从江县2015年县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从江县乡镇工作人员(县自行聘用干部除外)(具体遴选范围及条件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职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原有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截止2015年8月5日前在乡镇基层工作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乡镇基层工作经历从正式取得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开始算起。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长期不在岗以及未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抽借调县级及以上部门(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能列入乡镇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遴选职位表为准),特殊职位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0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聘)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新提拔任副科级(或八级职员)及以上的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未具备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7、按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合遴选条件的;
8、未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
9、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
(二) 报名方式及要求、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4)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近3年乡镇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公务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6)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提供本人干部身份的证明材料(经州级组织、人事部门录(聘)用审批材料《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录(聘)用文件复印件),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提供工作分配有关文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填写并提交《从江县2015年县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1份(可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双面打印,签名和意见必须手写。《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完各项内容,并加以盖章,如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每人限报1个职位。
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未能提供原件验证的,须所在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人进行笔试。如遇某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可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所报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等于1:1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考生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其他综合知识等)。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遴选单位其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遇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因面试出现缺考(含笔试缺考和未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该遴选职位计划数 1:3比例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对象;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生进入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入围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职位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职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通过查阅干部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拟调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5 — 6419629(从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5 — 6419070(从江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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