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
1、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联系地点: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温州市学院西路5号)
联系电话:88360710,88366835
2017年12月12日
>>>2017年12月全国各省市遴选公务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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