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昭通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办法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在公开调任公务员工作中有效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对调任人员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结合市委老干部局工作实际和调任岗位的职能职责,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市委老干部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任务由市委老干部局公开调任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抽派熟知组织人事工作、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实施。
二、评价对象和内容
(一)评价对象
根据《调任公告》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原则,按调任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足1:5的,按实际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此次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共5人(已于2018年2月12日至2月23日公示)。
(二)评价内容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参加调任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三、评价方法、步骤
(一)参加调任人员对应报名时已交的《昭通市委老干部局公开调任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准备学习培训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获得表彰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教育经历、任职情况证明文件已在报名时提供,不用重复提交),并在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前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用于审核评价。
(二)工作组通过校核参加调任人员提供的证明文件,按照评分细则对进入评价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三)经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具体各项分值如下:
1.基本项目(60分)。经审核,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身份等条件,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即可获得60分。
2.加分项目(40分)。加分项目包含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习培训情况、工作业绩、综合评价5个项目。
(1)教育经历(2分)。硕士研究生得1分,博士研究生得2分。以最高学历计分。
(2)工作经历(8分)。包含单位经历(4分)和岗位经历(4分)。单位经历评分标准为:在两个不同单位(指不相隶属的单位,含借用和顶岗、跟班学习,需有证明材料)工作过1年以上的,得2分;在两个以上不同单位工作过2年以上的,得4分。岗位经历评分标准为:从事报考岗位相关工作1年得2分,从事报考岗位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得4分。各项累计加分,总分超过4分的,以4分计。
(3)学习培训情况(8分)。参加市级培训(不含本单位、本企业)一次得1分,参加省级及以上培训一次得2分,总分超过8分以8分计(所有培训以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4)工作业绩(12分)。含年度考核(4分)、表彰(4分)和特长(4分)三个项目。年度考核项目的评分标准为:近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得2分,累计不超过4分。表彰(表彰对象必须是个人)项目的评分标准为:获市直部门(含本单位、本企业)表彰每次得1分,获市委、市政府及其他市厅级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得2分,累计不超过4分。特长的评分标准为:熟悉人事工作、党建工作、宣传工作、档案管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得4分。
(5)综合评价(10分)。参考经历业绩情况,从参与者工作业绩轨迹,与岗位工作关联度越高得分越高,且相似工作业绩中工作量越大、难度越高、成绩越突出、本人发挥作用越大的得分越高。
学习培训情况、受表彰情况以近5年(即2013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8日期间)的作为评价标准。
(四)计算评价成绩
工作小组通过校核证明资料计算调任人员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最后得分情况报市委老干部局公开调任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再报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复审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每名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经历业绩评价各项目中,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到2018年2月8日。
(二)被评价人员未按时限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有伪造、涂改证件或评价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调任资格,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开展评价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评分程序,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和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评价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具体指导,接受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电话:0870-2133973(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咨询电话:0870-2128956(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70-2120287(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中共昭通市委老干部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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