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通知
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分局(局):
因工作和优化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选调事业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事业人员。
二、选调职位与条件
选调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事业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4、中文、土地管理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公开选调;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②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当地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在服务期满后方可报考。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向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选调通知,并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宁波国土资源门户网(http://www.nblr.gov.cn)上下载。
3、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19日—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市国土资源局大楼1303办公室。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需贴近期本人免冠1寸彩照,另附1寸近照1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并进行通报。
报名材料经市局组织人事处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报名确认人数不足选调数人的3倍,取消选调计划。
5、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面试包括业务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面试成绩40%和60%。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和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综合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考试成绩公布5天内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考察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考察2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考察内容主要为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岗位空缺。
7、研究决定。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局党委研究决定选调对象。
8、公示和调动。根据考察结果,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选调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实施。
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分局(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开选调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胡淑燕,电话:89284637
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人:罗叙文,电话:89284836
传真:89284966,89284837
电子邮箱:719068704@qq.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1303室
邮政编码:315042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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