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要求,经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人数
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在职在编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专业毕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及其以下职务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间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参加遴选的人员需向普洱市财政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请报名人员到网站下载并完整填写表中内容);
2.身份证、毕业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0日(不含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普洱市财政局306室(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普洱市财政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3。若遴选人数报名比例达不到1:3,经普洱市财政局研究,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是否开考。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三)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
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经历业绩评价占总成绩的1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10%。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主要考试方向为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能力,财政、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若进入面试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等。以进入面试人选为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普洱市财政局提供以下材料:
(1)《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审核人。
(2)按照《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中的评价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注明经办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评价内容中涉及学习经历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其中涉及任职情况的,须提供干部任免材料复印件);涉及年度考核情况的,须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涉及表彰情况的,须提供文件或证书等有关资料。
(四)组织考察
对进入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总成绩前3名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普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人选
普洱市财政局根据考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总成绩及考察情况,以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经体检合格,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若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
(六)办理遴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ers.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在遴选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公开遴选资格。
(五)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165921(普洱市财政局)
监督和举报电话:
2828952(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2129579(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3.普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15年公开遴选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普洱市财政局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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