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6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
在全国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报考机关、参公单位
1.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参公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允许报考。
(三)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允许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 12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安徽省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或调动)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9月22日之后出生)。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6:00, 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遴选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5年9月29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30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0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各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
上午:9:00—11:3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按5:5合成笔试成绩。
为确保遴选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职位人员中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说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打印);
2.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见附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机关、参公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该表单位的公章);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遴选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如有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果依然出现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遴选单位考察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调动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考务、技术咨询:0558-5118606
政策咨询:0558-5132016
监督举报:0558-5573595
附件:
1.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xls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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