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中共茂名市委党校(茂名市行政学院、茂名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在中共茂名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经市有关部门批准,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岗位3人(其中副科长1人,一级科员2人);教研岗位1人(一级科员1人)。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行政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敬业勤奋,清正廉洁,甘于奉献。报考行政岗位副科长职位的,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教研岗位还需同时具有县级及以上党校教学工作经历。
2. 中共党员,具有4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4. 乡科级副职或四级主任科员职级以下。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 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7. 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6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茂名市迎宾路6号市委党校综合大楼1305室(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2287342、2886578。
(三)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 《中共茂名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报名登记表和相片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姓名 手机号码,相片格式为JPG”,发至电子邮箱:mmdxbgs@163.com)。
2.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报考行政岗位副科长职位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 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或学术论文等文字材料3篇;教研岗位另需提供至少一门专题课程的PPT课件。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务或职级的职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按照拟选调人员与笔试人数1:8的比例,根据考生提供的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学术论文和PPT等材料择优32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2020年1月9日前确定笔试人选并电话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置60分合格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行政岗位的副科长职位选择排名前3名的考生、一级科员职位选择排名前6名的考生进入面试;教研岗位选择排名前3名的考生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程序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按程序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实地考察工作,考察要充分听取原单位相关人员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评价、详细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我校研究确定转任人员,在中共茂名市委党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我校拥有本公告的解释权。
未尽事宜可向中共茂名市委党校办公室询问(电话:0668-2287342、2886578)。
八、监督机构
茂名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668-2910156。
附件:2019年中共茂名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茂名市委党校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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