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社会救助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吉安市社会救助处属吉安市民政局下属副县级参公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吉安市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吉安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017年4月26日之前进入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到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7.从下级机关转任至本级机关不满一年的;
8.近三年经市直单位统一公开遴选进入市直单位编制单列派驻(出)县、市(区)办事机构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吉安市民政局(市行政中心C座1515)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在招考公告中下载《吉安市社会救助处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个人承诺栏上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吉安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在面试前一天及以后任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公开遴选。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7,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1.笔试。笔试工作由市民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下旬,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布。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2:1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
当遴选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3.体检。组织拟遴选人选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市民政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吉安市民政局将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和调入。拟遴选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报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796-8223661
监督举报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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