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印发<市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娄组通〔2014〕35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娄人社发〔2011〕7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市直有关单位拟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6名。具体见《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3.具备2年以上(含2年)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工作人员(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6.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身体健康;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与招录机关约定了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与公务员工作经历等有关的条件,均以公告之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见附件1。
2、报名要求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人员到遴选机关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填写完整的《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3、开考比例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须由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报其他职位。
四、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参考《2015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审查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需要递补的,须由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经市人社局批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
九、公示与转任
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娄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机关报市人社局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附件:
1、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xlsx
2、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报名表.docx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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